一、凡持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军人证件、带有身份证号的户口簿)均可办理我馆借阅证。
二、读者可凭借阅证在长子县图书馆内借还图书。
三、借阅证押金100元,免第一次办证工本费,补证需交纳工本费5元/张。
四、借阅证按借阅权限每证可借图书4册,借期一月。
五、读者如需续借,可从借书的第二天开始以借阅证办理续借1次,借期按原到期日延长一月,逾期同上。出现逾期费或违规记录者,不能续借。
六、借阅证如有遗失,请带本人有效证件及时来馆挂失,挂失前如发生冒用问题,由读者本人负责。挂失一周后,读者可带有效证件、押金收据到本馆交付工本费申请办理新证。
七、读者退证需带读者有效证件、借阅证、押金收据到原办证窗口退还押金,委托代办者还需带委托代办人的有效证件。借阅证工本费不退。
八、到馆申请办证的读者即时领证。